竞争性谈判邀请书
受辽宁省公安厅委托,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对“辽宁省公安厅指挥大楼会议室桌椅”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现邀请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1.采购项目名称:辽宁省公安厅指挥大楼会议室桌椅
2.谈判文件编号:LNZC20100099
3.采购项目需求:会议室桌椅(技术参数详见第四章)
本项目不分包,但报价供应商应对包内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将被作为无效报价文件处理。
谈判时须提交序号1主桌椅的实物样品1个。
二、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如果报价供应商不是投标产品的生产制造商,需提供生产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
3.报价供应商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报价,成交供应商不得分包或转包。
三、领取谈判文件时间、方式
1.时间:2010年7月8日—2010年7月14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1:00、13:30--16:00;
2.方式:网上下载采购文件,下载邮箱:LNZC11111@126.COM 密码:23447752;
3.填录《领取采购文件登记表》:在下载的采购文件第一页为《领取采购文件登记表》,报价供应商必须填写,并传真至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24小时自动传真:024-23447752)。
本表为供应商参与报价的主要凭证,如未在谈判文件规定的领取谈判文件截止时间前传真到项目负责人,将不能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的报价。
四、保证金
保证金金额:壹万元。
递交保证金截止时间:2010年7月14日16:00
银行汇款信息:
单 位 名 称: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
开 户 行:建设银行沈阳中山支行
账 号:21001360008059000118(保证金)
五、递交谈判文件、样品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
2010年7月15日9:00
报价货物实物样品作为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报价文件同时提交,否则,报价文件作为无效文件处理。
六、递交谈判文件、样品地点及谈判地点
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5楼,届时请报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邸毓春
联系电话: 024—23447750
传 真: 024—23447752
邮 编: 110001
地 址: 和平区太原北街二号综合楼A座(市府大路西塔岗西走100米路南红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