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中国品牌建设网首页
欢迎您访问品牌商盟网。登录 - 免费注册 - 找回密码 - 进入个人中心 - 注销 - 留言
品牌商盟
   
服务热线: 17316075069
给我留言     给我留言
首页   │   生意资讯   │   新闻中心   │   行业活动   │   行业百科   │   品商访谈   │   品牌商库
首页 > 新闻中心 > 新闻内容
   
宁夏推行食品药品“黑名单”联合惩戒失信责任人
来源:新华网 - 分类:食品 - 责任编辑:管理员 - 发布于:2018-4-26 10:00:13

品牌商盟讯:记者4月25日从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宁夏启动食品药品“黑名单”管理制度,对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公民或者其他组织负责人等失信主体,宁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联合金融机构等实施联合惩戒。

宁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通过《宁夏食品药品安全“黑名单”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办法》规定,符合以下11项情形之一的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或责任人员将被列入“黑名单”:因提供虚假证明、文件资料、样品或者采取其他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许可证或批准证明文件的;一年内累计两次因违反食品药品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处罚的,或一年内累计三次受到行政处罚的;发生较大(Ⅲ级)以上食品安全事件(故),或半年内连续发生一般(Ⅳ级)食品安全事件2次以上的;篡改经批准的食品药品广告内容进行虚假宣传,或违法发布任意扩大产品适应症(功能主治)范围、绝对化夸大药品疗效、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广告的等。

对被列入“黑名单”的失信主体,宁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采取增加日常监督检查频次、限制从事食品药品生产经营活动、暂缓办理执业药师资格审核和个人登记手续等惩戒措施,并联合相关部门和金融机构采取限制其申请政府性资金支持、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限制取得政府供应土地、限制办理行政审批等惩戒措施。


上一页 下一页  每页显示 30 篇新闻
共 11407 页 - 转到第
{ 2008 - 2020 © 版权所有 · 中国品牌建设网 - Tel:86-10-63814669 Fax:010-63814669 E-mail:goodzt08@hotmail.com 备案:京ICP备1301293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