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是一家公司的重要的核心财产,维护商标的专用权便是维护核心利益。
对于合资公司来说,商标的归属尤为重要,依稀记得早年间,王老吉与加多宝的商标之争。
近日,一款网红产品,因青岛崂矿和崂矿健康的商标之争再次走进了大众的视野。
崂山白花蛇草水,是青岛崂矿上世纪六十年代初研制出的碱性饮品。
此前市面上的绿瓶白花蛇草水有两个版本,一款是青岛崂矿的白花蛇草水,另一款则是包装相差无几的沃德白花蛇草水。
随着二审民事判决书的公布,青岛崂山矿泉水有限公司和青岛崂矿健康产业有限公司持续一年多的“崂山”商标之战落下帷幕。
崂矿健康是青岛崂矿与美国朗智公司的合资公司,持股比例40.8%,关系如此紧密的两家企业为何会走到对簿公堂的境地呢?
去年,青岛崂矿以崂矿健康托东崂水业生产的白花蛇草水(加强型)产品及包装侵害其商标权为由,将崂矿健康以及东崂水业告上了法庭。
今年5月23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终结,并于6月20日发布判决书。
判决书显示,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青岛崂矿涉案商标经过其多年持续宣传使用,具有了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被诉侵权产品白花蛇草水饮料与涉案商标核定使用商品类别相同。”
判决书显示,经比对,被诉侵权产品使用的山形标识与青岛崂矿涉案商标,无论从图形构图还是各要素组合后的整体结构均构成近似,再考虑到涉案商标的知名度,一审法院认定崂矿健康侵害青岛崂矿涉案商标权并无不当。
这也就是说,崂矿健康的确是侵害青岛崂矿商标权。
企业为求发展频频对外投资、借船出海的背后,如何守护好百年品牌,或是众多大企需要深入研究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