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推进我市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鼓励贫困地区发展特色优势产业,日前,市农业农村局下发《关于推选2019年县级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的通知》,进一步推动全市农产品品牌建设。
通知要求,各县区要在粮食、油料、蔬菜、果品、肉类、奶类、禽蛋、中药材等农产品范围内,推选一个县级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申报产品必须是能带动农民脱贫致富,促进农业产业发展作用明显的产品;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的申请人必须是具体负责管理区域公用品牌的单位,最好是政府部门或公益性组织。区域公用品牌授权使用单位必须是能够严格按照区域公用品牌管理办法和产品标准进行生产经营,有稳定的生产基地、销售渠道和服务保障的单位。同时,申请品牌主体要填写《2019年县级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申报表》(附件)并提供相关文字和证明材料,于2019年7月20日前统一报至市名优中心。市名优中心将在各县区推荐申报的基础上,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一批县级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并择优向省名优中心推荐市级区域公用品牌。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发展品牌农业,将其作为培育农业发展新动能,促进农业转型升级的重要举措,通过打造一批农业区域品牌,推动全市现代农业迅速发展,并以此为契机,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