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中国品牌建设网首页
欢迎您访问品牌商盟网。登录 - 免费注册 - 找回密码 - 进入个人中心 - 注销 - 留言
品牌商盟
   
服务热线: 17316075069
给我留言     给我留言
首页   │   生意资讯   │   新闻中心   │   行业活动   │   行业百科   │   品商访谈   │   品牌商库
首页 > 新闻中心 > 新闻内容
   
捍卫食品药品安全是法院的重要职责
来源:新华网 - 分类:食品 - 责任编辑:管理员 - 发布于:2018-3-19 10:26:11

品牌商盟食品频道讯:食品药品安全事关人民福祉,更关乎社会稳定大局。习近平总书记曾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加快建立科学完善的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严把从农田到餐桌、从实验室到医院的每一道防线。

可以看出,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尤其是食品药品安全犯罪问题牵动着党和人民的心。依法惩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生命安全,是人民法院肩负的重要职责。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周强院长代表最高人民法院所做的工作报告,提到人民法院加大对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惩治力度,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权和“舌尖上的安全”。为切实履行好这一职责,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多措并举,尽职履责,不断推动食品药品安全刑事司法保护,取得了显著成效。

2013年至2017年,全国法院共审结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4.2万件,并坚持最严厉的处罚标准,严格适用缓刑、免予刑事处罚等非监禁刑的适用,有力震慑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采取有效措施依法追缴违法犯罪所得,充分适用财产刑,让犯罪分子在经济上无利可图、得不偿失;通过依法适用禁止令,有效防范了犯罪分子再次危害社会。

人民法院在依法加大对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惩治力度的同时,不断研究审判实践中办理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存在的新情况、新问题。2013年以来,最高人民法院先后牵头起草发布了《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力求进一步明确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定罪、量刑标准,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刑事责任追究体系。人民法院还积极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协调配合,共同探索建立食品安全违法犯罪人员禁业限制数据库,落实食品违法犯罪人员行业禁入。

食品药品安全是重大民生问题,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权和“舌尖上的安全”。人民法院在过去的五年里,大力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惩治力度,按照“四个最严”要求,织密刑事法网,为食品药品安全依法治理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带给人民群众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责任编辑:邓浩)

上一页 下一页  每页显示 30 篇新闻
共 11407 页 - 转到第
{ 2008 - 2020 © 版权所有 · 中国品牌建设网 - Tel:86-10-63814669 Fax:010-63814669 E-mail:goodzt08@hotmail.com 备案:京ICP备1301293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