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乌政发〔2020〕159号)和《乌鲁木齐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乌市监〔2021〕21号)的要求,对乌鲁木齐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商标品牌指导站建设项目结项验收进行了专家评审,现将通过评审的项目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9日到2023年3月13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的企业有异议,可在2023年3月14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要求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不接受打印署名),对异议人身份予以保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凡匿名异议的,不予受理。有关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
电话:2849179、2814913
地址:乌鲁木齐市中山路33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505/1507室)
邮编:830000
附件:乌鲁木齐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商标品牌指导站建设项目名单
附件
乌鲁木齐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商标品牌指导站建设项目名单
序号:1
项目类别:商标品牌指导站建设
项目名称: 商标品牌指导站建设项目
项目承担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企业协会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