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发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领域首个省级地方标准
打造“无事不扰”营商品牌
近日,由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江西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新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起草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规范》正式发布,这是江西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领域首个省级地方标准。
省市监局把江西省“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监督平台(以下简称监管平台)作为全省统一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平台,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西)双随机功能模块并入监管平台,实现两个系统的互联互通。
在监管平台增设“按市场主体信用风险等级”抽取功能,支撑监管部门按市场主体信用风险等级,实行差异化监管。对A类市场主体以全面自治为主,无事不扰;对B类市场主体实行常规监管,保持正常监管频率;对C类市场主体实行重点监管,适当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对D类市场主体实行严格监管,大幅度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实现“平台之外无抽查”“清单之外无检查”。检查结果录入监管平台后,将统一归集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西),与相关部门共享、互认,并依法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
今年以来,省市监局以深入推进营商环境优化升级“一号改革工程”为抓手,在全省推行市监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新模式,抽查领域、抽查事项、参与部门分别增加50%、54%、63%。创新“1+N”联合抽查机制,即每个部门发起1项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参与多项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多部门联合执法,进一次门、体一次检、问一次计、查多项事。
以新余为例,今年该市共组织开展联合抽查249次,部门联合抽查次数占比30.67%,同比分别增长186.20%、185.57%。通过“对象一次性集中抽取、人员一次性集中选派、检查一次性集中完成”,入企检查频次减少30%,户均检查时间减少50%,实现对市场主体干扰最小化,打造出“无事不扰”的营商品牌。
据悉,全省首个《“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规范》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术语和定义、总体要求、组织方式等内容进行了规范化、精细化,为全省市场监管部门提供了行动指引,进而推动监管效能最大化、监管成本最优化、对市场主体干扰最小化。